導讀:2017年5月5日,歐盟醫療器械法規(MDR)和體外診斷試劑醫療器械法規(IVDR)正式發布,下載鏈接:http://eur-lex.europa.eu/legal-content/EN/TXT/?uri=OJ:L:2017:117:TOC
新的法規號碼是:EU 2017/745 for MDR and EU 2017/746 for IVDR.
MDR的過渡期為3年,即所有醫療器械在2020年5月26日之前必須滿足MDR的要求。MDR對產品安全和性能評估相關文件的審核將更加嚴格,包括臨床評價和上市后的臨床跟蹤;要求供應鏈產品有更好的可追溯性;強化對技術文件的審查。
IVDR的過渡期為5年,即所有體外診斷器械必須在2022年5月26日前滿足IVDR的要求。IVDR對要在歐盟銷售的制造商有更多的要求,需要公告機構認證的制造商數量也將大幅增長。
2017年4月5日,歐盟發布醫療器械安全性新舊法規對比解讀,為方便廣大醫療器械從業者加深對歐盟新法規的理解,致眾將新舊法規對比解讀進行了翻譯整理:
復制下方鏈接在瀏覽器打開,即可下載對比解讀原文:
http://ec.europa.eu/DocsRoom/documents/22522